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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力保養及維修:

​固定電力裝置定期測試WR2

根據《電力(線路)規例》的規定,電力裝置擁有人須為其電力裝置安排定期檢查、測試及領取證明書。一般住宅或商業處所內的固定電力裝置,若其允許負載量超逾100安培,該裝置必須每5年最少接受一次檢查、測試及領取證明書。定期測試證明書(表格WR2)須遞交至機電工程署加簽。請注意,電力工程(包括檢查、保養、維修等)必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(REC)進行。

承接大廈、別墅獨立屋、辦公室、工業大廈、學校等,歡迎顧客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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